主旨:為本局辦理「臺北市第20屆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專業創新
與行動研究國小組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」,請各校公告
周知並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臺北市第20屆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專業創新與行動研
究國小組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旨揭活動報名訊息如下:
(一)辦理地點:本市文山區木柵國小。
(二)辦理時間:108年10月2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30分至下
午4時30分。
1、頒獎典禮:上午10時30分至中午12時10分。
(1)典禮中將頒發個別作品特優、優選狀及學校團體獎
狀。
(2)個別作品獲獎教師(含跨校投稿者)本局核予公假
課務派代出席。
(3)學校團體獎部分,本局核予校長公假出席與會,其
他代表學校出席者本局亦核予公假,惟出席時須以
不影響課務為原則。
(4)頒獎當天學校如無法派代表出席領獎,請先致電木
柵國小教務處林光媚主任告知,聯絡電話:2939
1234轉610,未領取之獎狀於會後一週內置學校公
文聯絡箱(位於市府B2)。
2、成果發表會: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。
(1)受邀發表作者:本局核予公假派代。
(2)報名參加之教職員:教職員在不影響行政或課務情
況下,本局核予公假參加,教師部分課務需自
理。
(3)發表會共分6組,報名參加之教職員統一採現場填
報方式辦理(詳附件計畫)。
(4)成果發表會於下午1時30分開始進行總講評,請參
加下午場次教師先至活動中心音樂廳報到並聆聽完
總講評後,再參加分組發表。
三、敬請各校踴躍薦派教職員參與教育專業創新與行動研究成
果發表會,並請各校承辦人員協助完成校內薦派手續;另
貴校獲獎教職員108學年度如已轉任本市其他國小或外縣市
國小任職,則請協助將本文及附件計畫函轉其現職學校,
於外縣市服務者並請使用計畫附件4報名表。
四、本案參與人員請自即日起至108年9月11日(星期三)止,
至「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」(網址:http://insc.tp.
edu.tw)完成報名;另上午為「頒獎典禮」,下午為「成
果發表會」,請各校轉知參與人員分別報名。
五、另本會活動辦理前,木柵國小會將個別作品佳作與入選獲
獎獎狀及獎勵參加之證書,以及各校與會人員活動調查表
及特優作品發表者鐘點費支付須填具資料放置學校聯絡
箱,屆時請各校派員至市府地下2樓領取,如有疑問可電洽
本市文山區木柵國小教務處林光媚主任。
六、本案獲獎及獎勵參加名單已公告於木柵國小網站首頁(網
址:http://www.mjes.tp.edu.tw/)及行動研究網站(網
址:http://163.21.34.143/)。
七、檢送「臺北市第20屆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專業創新與行動
研究國小組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實施計畫」1份。
八、有關各類徵件作品得獎者及學校團體獎敘獎事宜,請獲獎
學校逕依本局108年4月2日北市教國字第1083031361號函所
送「臺北市第20屆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專業創新與行動研
究徵件暨成果發表會國小組實施計畫」第拾壹點獎勵規定
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