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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教組 - 教師研習 | 2019-07-15 | 點閱數: 3372
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8年7月9日師大特教中字第 1081018982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研習資訊如下:

(一)研習日期:108年8月9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下午4時20 分。

(二)研習地點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一樓 R114室(地址: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)。

(三)研習對象:北區(金門縣、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 宜蘭縣、花蓮縣、桃園市、新竹縣/市)大專校院特殊教 育輔導人員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輔導區(宜蘭縣、臺北 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金門縣及連江縣)之國高中職教 育階段特教教師優先錄取,依先後次序,合計70人。

(四)報名方式:

1、請於108年7月31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(https://special.moe.gov.tw/study.php? unit_type=2),點選「研習報名→大專特教研習」報 名,並請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,恕不另行通知。

2、報名經審核錄取後,倘因故無法參加,請於3天前辦理 請假,電話:02-7734-5105。

(五)注意事項:

1、為尊重講師,請準時入場,研習開始逾20分鐘後恕不 予入場。

2、參加全天研習者,研習單位備有午餐,請研習人員自 備環保杯、環保筷。

3、研習地點無提供停車位,停車問題請學員自行處理。

4、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假派代,差旅費由原所 屬單位報支。

5、孕婦、身心障礙、行動不便及其他需特別服務者,請 於研習前一周來電告知,以利中心協助安排。

6、考量避免因突發狀況導致研習需臨時變動,請研習人 員於活動前一天務必收E-mail,或至全國特殊教育資 訊網原報名介面/緊急公告/詳閱,以了解研習變動相 關最新訊息。

7、本研習全程參與並簽到、退者,核發研習時數合計6小 時,請於研習結束10日後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檢閱 時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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